针对楼盘无法退还
定金的情况,以下几种方式可能会有所帮助和参考:
(1)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好洽谈,当
购房者希望实现定金的全额退还时,务必选择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商讨并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案,其中也包括定金的返还比例等实际问题;
(2)拨打
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投诉报告,您可以亲自前往当地消费者协会的办公场所进行相关咨询和处理;
(3)寻求所在地社区机构的调解协助,考虑请求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委员会出面介入,以促进有关
定金退还事宜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4)通过
法律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在此过程中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合同中所包含的各项条款细则,以便更好地了解对于定金退还方面的具体规定。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