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共五份,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一份作为企业档案资料保存,一份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一份交予银行作为贷款
抵押物的证明文件,以及一份在缴纳
契税时作为凭证使用。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方式购
买房屋的客户来说,则需要签署四份不同的合同,分别为客户自留、企业档案资料保存、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登记以及缴纳契税时作为凭证使用。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
购房者需携带齐全所有相关凭证,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
代理机构正式签订
购房合同。关于预售合同(即
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的差异在于: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了
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这两种类型。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