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购房者购置之房产出现工程停摆现象,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如与金融机构进行合理磋商暂停贷款支付,或是经
司法程序作出裁判决定继续支付贷款,则不会对自身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然而,如果选择擅自中
断贷款付款,便会招致如下潜在风险:
(1)、个人信用评级遭受损害,从而给未来的各类
贷款申请带来极大困扰。一旦发生房贷
逾期现象,贷款发放方将能查阅到您的逾期还款记录。对于那些审核标准较为严苛的银行而言,即使仅逾期一日,他们亦会将此逾期行为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
征信系统之中。一旦逾期记录被载入该系统,将对您未来申请
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即使成功获得贷款,其贷款额度也会大幅缩水。
(2)、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利息以及
滞纳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您的房贷出现逾期,银行方面便会致电催促您尽快还款,并且只要逾期还款便会产生罚款利息。各个贷款银行的罚款利息规定各异,但通常都会在原始
贷款利率的基础上额外收取30%-50%的费用。
(3)、面临银行提起
法律诉讼的风险。银行会在房贷合同中设定
违约条款,一旦
借款人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便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若用户房贷
拖欠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银行将依据
借款合同和
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届时,法院将采取
财产保全等
强制措施,冻结
贷款人和
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并查封已经
抵押或
质押的资产。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