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延期交付问题的妥善化解途径主要包括买卖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开展的磋商、由第三方机构展开的调停或者向
司法机关提出的
诉讼请求等。倘若是因违反契约义务而造成的损害,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负责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并对因此产生的直接
经济损失进行足额
赔偿。倘若卖方的
违约行为已然达到严重程度且使得整个合同目的无法顺利实现,买方可提出解除合作关系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