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房屋产权争议的问题上,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解决:始于
当事人之间的和解、经过中间人的斡旋与调解以及最后的法律救济(包括
仲裁诉讼等)。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应秉持平等且诚信的原则,私下进行友好的沟通与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考虑要求独立于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介入,以期达到最佳的解决效果。若是双方在协商过程中产生了严重分歧,甚至无法继续推进,那么可依据签署的房屋买卖相关协议中的约定,将有关事宜委托给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前述措施未能就
纠纷问题给出满意的解答,当事人可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