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房屋买卖纠纷的问题上,我们可以选择采用以下四种合法途径:和解、协商、
仲裁以及
诉讼。
首先,作为
当事人,我们应当自觉遵守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私下协商来达成和解协议。若协商无果,那么我们便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协助,以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其次,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出现了障碍,我们还可以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将争议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如果仲裁未能解决争议,我们还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