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交付日期晚于约定时间,则构成了
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违约责任由需担责者来负,同时也应对由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作为另一方可寻求的救济方式,可以向违者施加执行
合同义务、采取挽救措施或者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对于这些
经济赔偿而言,其数额应等同于由于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