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的过程中,
定金原则上可以得到退还。若
债务方严格遵循约定履行了其债务责任,那么定金便可立即归还给当事双方中的任一方或者用于冲抵所需履行的货款总价;又或是接受定金的一方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未能达到买卖协议所约定的商业目标,此时应当按照承诺的方式向先前交定金的一方支付两倍的金额作为相应的
赔偿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