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若您已经支付了
定金且想要取回,则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若交
付定金的一方能够依约履行,那么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退还;如果履约无法实现并非由任何一方单独造成,那么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然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单方面违约导致履约无法实现,那么定金将被退还并加倍。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