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买受方已支
付定金,且与出卖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买方可选择请求将此
定金转换为
购房款或索求出卖方向其退还。但若买受方因改变主意而不愿与出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通常而言,买受方并无权力向出卖方寻求定金的返还。然而,若因出卖方的原因致使买受方无法购
买房屋,那么除可要求出卖方归还定金外,买受方还有权要求对方额外
赔偿一倍的定金。出卖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买受方无法购得房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出卖方在收到买受方定金之后,又与他人签订了
商品房预售合同;涉及的房产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而出卖方却收取了买受方的定金,并与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