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购房定金争议时,主要可采取以下途径解决:通过和解、调解、
仲裁或
诉讼等手段。同时,此类争议通常遵循
定金罚则的原则进行裁决。具体而言,若支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其
债务,则无权要求退还
定金;而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未能如约履行债务,则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