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超过房屋交付期限未能完成交房事宜而提起的
诉讼,一般的审理流程将会在原告
提出诉讼请求之后的三到六个月之内得到启动和审理。此乃基于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此类涉及
逾期交房争议的案件,若采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则通常会在三个月以内予以审结;反之,若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通常会在六个月以内予以审结。然而,如遇特殊情形需延长审理时间,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最长可延长至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