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定为无效之后,针对合同中所产生的
定金部分,根据中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应依法进行返还处理。
具体而言,当合同被认为无效后,基于这一问题而获得的财产,必须将其如数归还;
若无法进行返还或实际上并无必要返还时,则理应根据公平原则进行价值评估,并对相应的
当事人给予等额补偿。
倘若在整个合同流程中,责任主要在于某一方,那么这一方就应对给对方造成的实际
经济损失承担起全部的
赔偿责任;
反之,若各方皆存在过失行为,此时则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各自对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法律另有规定事项,那么也应按照其明确的条款要求
严格执行。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