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起诉要求对已婚夫妇间的
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案件,通常需要历经三至六个月的时间方可结案。具体而言,当人
民法院使用普通程度审理此类案件时,应自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期,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对于采用
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一般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