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所引发的
纠纷问题,可以采用以下途径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是私底下的和解,双方需要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来达成共识;如若未能顺利解决,亦可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并进行妥善协商处理;
其次,当经过私聊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之时,可依据相关宅基地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提交给特定的中立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果
仲裁结果仍然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