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
试用期内
劳动者办理
社会保险手续,属于违反行为。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新员工
入职之日起30天之内完成
社保登记手续。
若遇到此种情况,员工有权以此为理由主动辞去工作,并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
经济补偿以及进行社保的补缴事宜;
此外,还可选择向所在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或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履行法定责任,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