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为
购房者的您应当向房地产开发商正式发送书面的
退房请求书。紧接着,自收到您提交的退房申请之日起算,务必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必要的后续程序操作。在这个过程中,如若您决定取消购买,开发商将承担责任,全数归还您支付的所有房屋价款,同时也将积极协助您与贷款银行妥善处理和/或终止相关的
合同关系。随后,在您顺利
递交退房通知后,我们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购房款项悉数返还至您的账户,同时竭力
保证已全面完成
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 至第五百八十四条 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