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方面的争议,公民有权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寻求妥善处理。首先是调解,这是指在第三方机构的主导与协调之下,
纠纷双方能够以平等、尊重且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消除彼此之间的矛盾,最终达成共识并签署和解协议。其次是
仲裁,当
房地产纠纷产生之后,公民有权利请求仲裁机构介入,通过公正、客观地调查取证,明确事实真相,划分责任归属,进而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权威性的裁决。最后是
诉讼,即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 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