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所引发的争议,各方可积极通过协商及调解等途径加以妥善解决;若参与其中的各方均表示愿意通过和解与调解手段来解决问题,或者尽管经过调解但仍无法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在此情况下便可根据此前所签订的
仲裁协议,向具有相应
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然而,倘若
当事人之间并未签署过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抑或该协议被判定为无效,则可考虑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在
司法程序中,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已经产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和解调解协议,如若拒绝履行上述裁定结果,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