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延期交房事宜的处理措施包括:作为
购房方,您有权利催促开发商尽快完成交房相关事务,同时要求其
赔偿因超过约定日期而给您带来的损失;若催促之后,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仍然未能实现交房,而且又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那么作为购房者您将有权解除物业买卖合约,并且要求开发商全额
退款,同时还应偿还您先前支付的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