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之规定,员工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的薪资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旷工当日,任何雇佣单位都是有权拒发员工该日的薪酬,但是除此之外,不得另外附加扣款的惩罚。
雇主应当依据该
法规,通过与所有员工的大会、代表大会或其他正规途径,共同制定出能够适用于自身组织内部的
工资支付法则,并且要求全员知悉此项规章制度,且必须向当地区域内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以备案。
旷工并非克扣员工薪水的正当理由,旷工仅仅意味着相对于工资而言,旷工之日应当扣除的并非薪酬,而是
事假津贴。
换句话说,旷工当天并不产生薪酬,因此不能存在旷工一天即惩罚三天此类不符法理的做法。
在许多单位中,旷工通常认定为严重
违规行为,雇主有权利将其开除,然而单位不应扣留已经正常工作的员工的薪资。
一些明智的雇主会采取其他措施,如借助于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行政惩罚措施,而非简单地扣除员工薪金,因为这样的直接扣款操作是非法的。
在与雇主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前往单位驻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立案处理。
作为
劳动者,我们建议您避免旷工,因为旷工不仅可能损害雇员间的良好相处氛围,更可能使您自己面临不公正的待遇决定,这无疑会令您心生不快。
当然,尽管劳动法和
劳动合同法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根据您在
入职时签署的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解读,若劳动者因旷工而对所属企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
经济损失,那么雇主是享有适当数额罚款的权力的,这样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因此,如果你确实出现了旷工行为,那就应该接受为之带来的相应
处罚。
请注意,如果旷工次数较多,则可视为严重违反了担任雇主的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是有权终止此份合同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