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需满足以下各项具体要求:
首先,无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取得的收入,只要是归属为“居民”身份的个人,必须履行这一纳税义务;
其次,对于非“居民”身份的个人而言,仅限于他们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才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为了确保公平税收环境,征税起点设置了5000元的标准。
具体计税过程是,将纳税人全年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减去专项扣除金额、起征点以及其他扣除费用之后,得出
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与之相应的税率,
最后由这一结果减掉速算扣除数,就可以得到最终的应纳税额。
《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
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