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的
商业贷款流程,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写属于贷款银行的《
贷款申请审批表》,并且按照要求在表格中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这些资料包括首付款已经支付的相关证明、房屋销售的
买卖合同副本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资信情况及其经济来源情况等重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版);
其次,发展商将扮演借款保
证人的角色,仔细阅读并确认《贷款申请审批表》中的"保证人意见"这一栏内的所有内容,
然后在指定位置签名或者盖公章;接着,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将会对申请者输送过来的所有资料和文件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逐层上交组织机构进行级别审批;紧接着,借款组织会收回办好相关手续的各种资料,视实际情况依据已生效的
借款合同来发
放贷款;再次,国土资源管理局的
产权登记处和公正部门会凭借其专业技能来完成
房屋产权的
抵押登记手续工作;
最后,在所有步骤顺利结束之后,发展商将被通知收取借款合同,同时他们还需为贷款行开具一份明确的房款结清通知书;在此过程中,
借款人也需要被提醒是时候取回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和保险单了,当然如若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能按时还款付息,当贷款本息完全偿清后,抵押登记可以得到解除,那么之前签订的合同也就解除了关系。
《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
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
购房的首期付款;
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
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
抵押或
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
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
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保证人同意提供
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