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销售
假冒伪劣产品被视为严重的违反
法律行为,有可能触犯到
刑法中与
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的条文。至于具体的
刑事责任和应受
刑罚的程度,可能取决于假冒伪劣产品所涉及的性质、数量以及销售行为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通常来说,如果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数额庞大、严重侵害了其他厂商或个人的
知识产权或者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危害,其涉及的
刑责可能包括长期监禁,同时还可能面临
罚金的
处罚。为此,倘若您本人或者您了解的某位人士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向相关部门
投案自首,并且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