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不幸遭遇了房地产开发企业
逾期交付商品房之事宜,以下是为您提供的若干可行之道,用以妥善解决此类
纠纷:
首先,您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开发商就逾期交付问题展开全方面深入的协商与交流。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强烈建议您组织协调深受延期交付困扰的其他购置物业业主,以强大的力量共同与开发商进行商谈。
同时,务必
保证您采取的维权措施皆属合法合规,杜绝任何形式的过激手段,不然的话,不仅可能导致您重大的利益损失,还可能招致
法律制裁的风险。
其次,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仍未达成理想结果,您大可以考虑向当地
司法机关提交
诉讼申请,请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务必要准备齐全足以证明您主张的
购房合同及相关发票等关键性
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有充足的事实依据来支持您的诉求。
另外,我们需要明确认识到,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逾期交付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其中,第一类被称为“正常逾期交付”,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施工进度延误、政府审批手续未能按时完成或者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房屋竣工期限被迫延长。对于这类情况,通常只需给予开发商合理的宽限期,待时间自然消耗完毕即可顺利
收房。
然而,另一类则属于“非正常逾期交付”,这主要是因为开发商自身经济状况恶化、政府审批手续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使得他们无法按照约定日期履行交付义务,甚至在短期内都无法完成。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