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建筑
劳务分包资质时,具体的资格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至少30万元人民币的
注册资本;
其次,公司必须拥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者是具备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再者,企业需要配备中级和高级工人数量不少于总人数的50%,并且所有作业人员都需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实现100%的持证上岗率;
此外,企业还需
保证过去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
最后,企业还应具备与所申请作业分包范围相匹配的各类施工设备及工具。
《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
承包人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
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