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保险公司在未充分说明缘由的情况下,刻意拖延理赔或者直接拒绝对
被保险人的
赔偿,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被视为
欺诈性行为。
保险合同的签约双方均需严格遵守各自的义务与职责,保险公司亦应当依据双方签订的
合同条款,承担起相应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选择对保险责任进行拒绝或者延迟履行,这样的做法无疑违反了公平诚信的
基本原则,并且已构成保险合同中的违约行为,甚至存在可能构成欺诈的极大风险。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没有充足的理由支持,那么这一行为就很可能构成违约乃至欺诈行为,而作为被保险人,他们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保险法》第七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保险人拒绝承
担保险责任或者迟延履行保险责任,损害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