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依法解决类似问题,可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诉。
在我国,县级及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专门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的职能机构,这些机构有权针对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实施监督与检查。
为了
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职责的有效执行,该类机构在履职过程中,有必要进入相关现场展开实地勘察,并有权要求涉事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文件、信息以及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
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
国家工作人员的
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