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
劳务分包须严格遵守将其交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的原则。
在此过程中,如若出现因劳务人员
工伤而引发的事故,则将有资质的
承包单位全权承担起
工伤保险责任。
然而,倘若所引入的未具备相关资质的承包单位导致了类似事故的发生,那么同样应由具备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起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