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读者而言,理解以下两个方面十分关键:
第一点,即便是在
分居状态下购置的车辆,也依然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分居并不等同于
离婚,婚姻关系仍然持续存在。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阐述,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购得的车辆,由于其产生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因此,该车辆理应归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范畴。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