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如期履行
拆迁补偿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这将被视为一种
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被
拆迁人有权要求该开发商严格依照法律
法规,切实地履行其应尽之责,包括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给予合理的
经济赔偿等方式来弥补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其次,如果各方之间就相关事宜无法达成共识,被拆迁人完全有权利根据现行的法律程序,向当地法院提出公正、公开的
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当一方
当事人未
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