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关于民事被告与第三方因合约
纠纷引发的
法律诉讼,全国各级人
民法院针对涉案
当事人收取
诉讼费用的标准通常如下所示:
对于涉及
财产权益争议的案件,依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值数额,如总数未满1万元人民币,则每项讼案应缴纳50元的费用;若超出该额度,但在1万到10万之间,将按
2.5%的比例向上递增;倘若涉及标的总额在10万以上,且在20万以下,那么以上部分将按2%的比例收取;当涉及标的在20万至50万元区间时,则需按照
1.5%的比率向上递增。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