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
劳务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寻求薪资的妥善解决方案:首先,您可向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点或者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处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同时提交能有效证明双方存在
雇佣关系的确凿
证据,例如:
工资支付凭证、工作时间考勤记录等等。
此外,您还应请求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报酬给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下令他们在限定时间内支付劳动报酬、发放
加班费以及
经济补偿。具体来说,就是当劳动报酬低于所履行地区的
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补足差额部分;若未能按时支付,应对未付金额按照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比例支付
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法》均给出了应对用人单位
违法行为的法律
救济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发生
劳动争议事项时,劳动仲裁是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选择,以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同时,协商作为另一个选择也是被允许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