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一,贷款惠及对象大相径庭:
公积金贷款的受众必然是已经为员工缴纳
公积金的企业职员,或者是个人已成功建立公积金账户之人方能提出
商业贷款申请。反之,商业贷款的客户群体则相对广泛,无需特定约束条件,满足银行
放贷标准者皆可尝试申请。
其
二,贷款性质各不相同:公积金贷款的定位明确须供职于提供公积金之企业员工,唯有已成功建立公积金账户之人方能提出商业
贷款申请;而商业贷款的服务范围相对广泛,凡符合银行借贷要求者皆可尝试申请相应商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商业
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
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