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提起
法律诉讼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原告需要向法院
递交一份详细完整的
起诉状,同时需按照被告方人数提交与之对应的起诉状副本;
其次,原告在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时需要出示与其事实主张相关的充分
证据以便支持其诉求;紧接着,在
诉讼过程中,
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各种形式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应当按照
一式两份的要求进行填写和准备;
然后,法院
立案部门会在当事人完成必要的手续以及提交所有相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对符合
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处理;而对于那些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则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接下来,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法院发出的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预先缴纳
案件受理费及其他
诉讼费用;
最后,在立案成功之后,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