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求业户提
起诉讼之前,法院通常会要求他们提交如下资料:
首先,公司与各业主群体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
其次,公司与开发商及业委会共同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最后,关于拒缴
物业费事实情况的详细列表,同时附上公司的营业资格证书以供核实。
争议解决的具体实施步骤包括:
首先,明确
管辖法院的具体所在地;由于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多方
当事人,故此种案件应由被告的惯常居住地以及合同实际履行地所在的法院予以受理。
其次,业主必须详尽准备详细的
起诉状并递送至相应法院。
第三,业主还需提列足以支撑其
诉讼请求的各种
证据及其证明材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
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