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绝对不要将你的
医保卡提供给他人使用。
首先,
医保制度秉持的是个人实名认证原则,即个人拥有的医保卡只能在其实际医疗过程中被允许使用,而不许将之转交给其他任何人来使用。再者,参保人一旦将自己的医保卡借予他人使用,一旦这一行为导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当其自身需要接受治疗时,便无法享受到医保报销的优惠待遇。
最后,医保卡作为参保人员应当享受医疗保障权益的重要证明之一,它原则上仅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
然而,对于购买药品这项特定事项并没有明确规定所购置的药品必须仅供本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