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数情况下,十月一日即我国的
国庆节假期内并不适宜进行
结婚证书的申请和领取。因国庆节乃是
国家法定节日之一,许多
婚姻登记机构在此期间均会执行停工规定,所以,在这期间无法前去办理
结婚手续及领取相应的结婚证明文档。
然而,当前某些特定区域已经开始尝试在国庆假期期间正常办公,以满足新人们办理婚礼登记的需要。在此种情况下,新人就具备了前去领取结婚证书的可能性。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