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家公司提交申请进入
破产保护程序时,其旗下的员工仍将有把握在一定程度上追回他们应得的薪资报酬。事实上,在
破产清算的程序当中,员工的
工资被定义为具有优先偿还权的
债务项目之一。当处理
破产财产的时候,在优先清偿所有破产所需的各种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会依照以下明确排列的优先级进行
清算分配:首先需要支付的是破产
债务人所
拖欠员工的工资及其相关医疗福利、因
工伤或疾病导致的
伤残补助费用、
抚恤金额,其次是拖欠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最后是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然而,能否全额追回这些款项,以及追回的具体时间,则主要取决于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以及清算工作的进展情况。如果破产财产足以覆盖所有工资等相关费用,那么员工的薪资有望得到足额的发放;反之,如果资产不足,可能就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清偿了。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及时向
破产管理机构申报您的债权,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