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所购置的
期房尚未获得完整的出售许可先已被收受了款项,您依法享有追索该笔资金的权力。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开发商在未获取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出售房产,其行为无疑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您首先需要与开发商就此事展开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地提出您希望退还
购房款的具体要求,同时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收款凭据以及合同等重要
证据文件。如若经过多次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处理。若以上措施均未能奏效,您还可以考虑通过
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在
诉讼过程中,您所提供的证据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用以证实开发商的
违规行为以及您支付购房款的真实性。总而言之,我们应当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