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商品房认购协议存在显而易见的
欺诈行为,您可以采取以下一系列的法律救济措施进行维权:首先,务必妥善保存与之相关的所有
证据材料,例如认购协议的原始文本、双方之间的通信往来以及开发商所发布的各类宣传资料等等,这些都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证明欺诈行为确实发生过的有力证据。其次,您应该向开发商发送一份正式的书面催告函,明确指出他们的欺诈行为,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您还有权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或是
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请求他们撤销这份不公平的认购协议。值得一提的是,
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没有期限限制,自您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的当日算起,必须要在一年之内完成。倘若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已经对您造成了实质性的
经济损失,那么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以确保您的维权行动既合法又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