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主出现
无力偿还贷款之状况时,开发商通常具有提
起诉讼之权力。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分析,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若标明业主与银行方已经就贷款事宜完成了手续完备的协议签署,那么开发商有可能以中间
担保人的身份拉近自己与交易链条与银行之间的联系。一旦业主发生
断贷行为,银行有可能首先要求开发商履行其作为担保人所应负的义务,即代替
消费者现场偿还相应的欠债款项。在此过程中,凡是开发商顶下这个重担且代为支付以后,他们便自然地拥有了向业主追讨
债务的权利,这将迫使他们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然而,实际情况往往要结合考虑到
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条款、业主无力
偿还贷款之事的原因以及持续时间的长短等各种复杂因素。如若业主面对的断贷困境确系出于无可挽回的突发事件或者其他正当、合理却又不可避免的抗辩理由等种种特殊情况,那么这样的情节可能会对开发商提起的
诉讼以及诉讼主张带来较深的影响。总的来说,开发商究竟是否能够成功地
提出诉讼,并获得预期的判决结果,完全取决于涉及到的众多法律事实和必备的
证据材料是否充足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