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地产买卖交易的环境下,所谓的“
一房两卖”行为通常被认为是
违法的。从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当一栋已设定
抵押权的房产在尚未解除
抵押状态的前提下进行销售时,这本身便已经构成了一种违规操作。而更为严重的是,“一房两卖”的行为无疑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举例来说,假如卖方在将某套
房产抵押给其中一位买家之后,却又私自将该房产转售给了另一位买家并且完成了
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那么对于未能成功购得该房产的那一方而言,无疑构成了卖方的
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未能成功购得房产的一方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
合同条款,向卖方提出追究其
违约责任的请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退还
购房款项、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赔偿实际
经济损失等等。倘若卖方通过实施“一房两卖”的行为,
非法侵占了购房者的资金,甚至有可能会触犯
刑法中的
合同诈骗罪。因此,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受害方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