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当雇主决定实施厂区迁移时,员工仍然具备获取
赔偿金的可能性。依据中国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用人单位从实际雇佣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能与
劳动者达成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时,应依照法律规定,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于
基本工资的报酬。在涉及到厂区搬迁的情形里,若此举导致先前约定的劳动合同无法再顺利执行,或者是由雇主主动提出终止该份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主张相应的
经济补偿。在此类事件中的补偿标准通常会按照劳动者在当前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每过一年就据此领取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然而,最终是否能够成功获得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金额,还需要结合工作年限、工资水平、未
签订合同的具体原因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对于面临类似问题的读者朋友们,我们建议您尽可能地搜集并保存能够证明
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相关
证据,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以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