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地产交易的各类纷争之中,被告方通常会拥有反诉的可能性。所谓反诉,乃基于业已展开的
诉讼流程,由原本诉状中的被告将原本诉状的原告作为被告,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出与其本身
诉讼牵扯紧密、具有独立性的抗辩请求。在此情况下,倘若被告方认为原告所提出的诉讼有误或者其行为不合规,并具备向法院进一步
申诉的正当理由以及相关凭证,如主张原告未能按照预定的
合同条款履行职责从而对自身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等等,便可依法提起反诉。然而,反诉的实施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其中包括反诉与本诉必须建立在同一
法律关系基础之上或围绕同一事实展开论述;此外,反诉的提出也须在原有
诉讼程序进程当中进行。简言之,关于此类房地产交易的争议能否进行反诉,关键在于根据各案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