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选择采用自我举证的方式向
仲裁机构提出关于延迟交房事宜的投诉之前,请务必自觉做好如下材料准备工作:首先,拥有具有
法律效力的
购房合同成为
诉讼过程中极为重要的参证文件,它能够清晰地展示出买卖双方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关于交房日期的具体约定。其次,为了证明您已经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您需要提供所有与付款有关的详细凭证,包括但不限于
定金收款收据、首付款凭证以及每次偿还
房屋贷款的付款单据等。此外,您还应当确
保证明目前所居住的房屋并非由卖家交付并未入住。倘若您持有开发商发布的延迟交房的正式通知、市场公告或者其他书面声明作为支持性
证据,这将对您的
诉讼请求起到重大的作用。除此之外,您还应该整理并提供所有您在积极催促开发商尽快完成交房事宜方面的相关书面凭证,例如信函、传真或是电子邮件消息等。如果您认为自己因
延期交房而遭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害,那么准备一些能够证明因此产生的额外租住房屋费用等相关证据也将极为必要。最后,务必妥善准备好您的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一份详尽的
仲裁申请书,其中应明确列出您的仲裁请求事项、相关事实依据以及法律理由等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您在仲裁过程中的
胜诉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