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经过验收的
商品房,若在特定情况之下被
购房者请求
退房,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交与购房用户正式投入使用时,其是否具备了法律所规定的必须达到的竣工验收合格这一条件,至关重要。若开发商在未履行验收程序便将商品房交付予购买方,这样的行为显然构成了违反合约之举。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购房者有权予以拒收,同时有权要求
解除合同、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在行使此权利之时,务必严格遵循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形式和期限,并尽可能地保存全部相关
证据,例如向开发商提出书面包括通知、证明该房屋未经验证等在内的证据材料。总的来说,判断未经验收的商品房通知退房在法律上是否成立,需要全面综合考虑
合同条款、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等各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