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乡镇售楼企业如未能依法获取
商品房预售批准证书,便属于严重
违法行为之列。依据我国各项法律
法规制度,所有商品房预售行为均需先行取得相应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方可实施。然而,一些售楼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罔顾法律法规,选择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销售业务,这无疑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和践踏。这种
违规行为极有可能导致
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署的
购房合同被判定为无效,从而使购房者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面临着诸如开发商
一房多卖、楼盘烂尾等诸多潜在风险。对于违规的开发商来说,他们将面临来自政府主管部门的严厉惩戒,包括勒令其立即停止预售活动、没收其
违法所得,同时还可能遭受罚款等
行政处罚。因此,购房者在购
买房屋时务必保持警惕,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应及时向当地住房建设部门进行举报,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