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情况下,关于
退房违约金扣除20%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这一问题,需要全面考虑多重因素加以评估。首当其冲便是要参考相关
合同条款,如果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了退房违约金为房屋总价的20%,并且该项约定并不存在明显的公平缺失等导致其无效的情形,那么通常来说这种做法是合法合理的。反之,若未见有关于此的合同条款,则应当根据现行
法规和公正原则进行判定。法律尽管对
违约金的金额并无明确的固定范围,但是假如约定的违约金额渡过高,超出了实际所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者
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适当降低此金额。因而,我们无法一概而论地断言退房违约金扣除20%是完全合法或全然非法的,应结合个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