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架构之下,商铺押金实质上是指一方向另外一方
当事人交付一笔特
定金额的资金,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各方在执行商业活动时能够遵守相关协议内容,从而保护对方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倘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导致对方权益受损,此时便可视实际损失情况从该笔押金中进行相应的抵扣或者额外
赔偿。至于
违约金,它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向另一方支付的具有补偿性质的款项。关于押金的具体金额,通常会由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进行充分协商后决定,但是,必须要确保所设定的金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上限。而关于违约金的数额,应该根据
违约行为的程度以及
合同条款的约定来具体确定,如果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那么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调整申请,请求合理地进行降低或提高。在此值得强调的是,对于押金与违约金的具体条款,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清晰且详细的规定,比如明确约定金额、支付条件、退还方式等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各种
纠纷。